时间:2010-05-16 08:05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近期,市装饰办针对家装市场出现的一些情况特别发布警示,以提醒广大业主保证装修的质量及安全,避免发生纠纷后无法维权,变装修工程为“伤心工程”。特别提醒您在装修前选择装饰公司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四要”、“四不要”:
“四要”:
第一、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企业准入证书》的正规装修公司。同时注意证书的年检时效并查看原件;
第二、要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装饰公司;
第三、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饰公司,可向市装饰办咨询;
第四、要与装饰公司签订一份详尽的装修合同,装修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参与装修过程的监控,时刻与装饰公司保持联系,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装饰办投诉。
“四不要”:
第一、不要轻信虚假广告。有些广告片面吹嘘、夸大其词,其目的是诱骗消费者过高估计广告所宣传的装饰效果。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消费者最好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操作的情况;
第二、不要迷信低价装修。有的企业以免设计费、免管理费、材料费市场最低价,人工费打折等低价为诱饵,一旦成交,采取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故意漏项、中途加价等种种手法坑害消费者;
第三、不要轻信熟人介绍。有的消费者轻信熟人介绍,不签订装饰合同,有的消费者经熟人介绍委托私人进行装修,一旦出现装饰纠纷,因缺乏依据或管理手段而无法妥善解决;
第四、不要找马路游击队。马路游击队一无执照、二无资质、三无固定营业场所,如果找其装修,出了问题无处伸冤、卷款逃跑无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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