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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装修被延迟3月 装饰公司赔3万

时间:2014-03-16 18:06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网

    业主李先生女儿是预订在国庆假期结婚的,很早就与XXX装修公司签署合同,约定在今年7月5日完工。
 
    可到9月14日了,李先生女儿的婚却仍没装修完工。此时,距离合同约定完工日已过去近70天。卫生间,厨灶台、水龙头等都空着,装修没完工,新购买的家具也无法搬进新房
 
    等不及新房,婚也得结,女儿10月5日顺利完婚,因为住不上婚房,婚后小两口也只能“分居”,每晚一个回通州,一个在海淀。
 
    李先生为此气不过,多次到XXX装修公司投诉。10月10日,该公司客服经理登门了解情况,表示回去协调各部门,但对赔偿一事却只字未提,此后又杳无音讯。李先生试图联系这位客服经理,可座机打不通,手机停机。
 
    10月底,李先生的亲家母突然接到工人打来电话,威胁说再不给钱就上门拆装修。原来,装修期间,孙先生发现客厅部分地面质量不合格,一怒要求解除合同,工人当场返工,元洲也表示,孙先生需交纳的工程中期费用可延后,等全部装修验收后再给。而因装修增项未结的4000元,打算最终一起结算。没想到还没找装修公司索赔,却接到恐吓来电,这让李先生难以接受。
 
    10月29日,记者随李先生一同来到XXX北京公司总部。对于客户的投诉,总经理张先生立刻召集施工队长等直接负责人到场,了解事情经过。施工队长称,工程延期严重,是因施工初期恰逢小区电梯改造,不具备开工条件,但李先生对此说法不认可。
 
    张先生表示,延期太久,导致婚房迟迟住不上,首先对李先生一家诚恳致歉,随后提出三条赔偿方案,即按合同约定,延期一天,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二赔付,此前收取的7000元管理费也可退还,精神损失费则无法答应。双方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张先生表示会向集团总部请示。当晚,装修公司决定,包括延期费和管理费在内,向李先生共赔付3万元。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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