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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时间:2010-06-13 06:1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杜宇)住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的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根据《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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