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13 00:0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网络收集
在今年的海南省两会上,部分委员调查称,三亚商品房空置达到80%以上,大东海和海坡片区的空置率甚至达到90%左右。对此,王毅武委员建议开征房屋空置税,用经济手段逐步消除海南现有的大量空置房。
大量房屋无成本的空置,是我国住房问题的一大毒瘤。其坏处显而易见,一是大量的房屋无成本空置,有限的住房资源没有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造成资源浪费;二是大量的房屋无成本空置,占用了本就十分宝贵的土地,压缩了建设用地和耕地的延展空间;三是大量房屋无成本的空置,为房屋囤积、捂盘惜售等投机炒作制造了空间,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国外,许多国家很早就对空置房屋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比如,在法国部分城市,在房屋空置的第一年,业主须缴纳房屋市值10%的罚金,第二年为12.5%,第三年则为15%。因为研究表明,在对空置房严格控制的基础上,10%的空置率是社会的警戒线,保持10%的空置率,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才的有序流动,若低于10%的空置率,就表明房屋出于紧缺状态,政府就必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或者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进行调控。
当然,要开征空置税,首先的前提就是对空置房的界定。国际通行的界定方法是不分新房旧房的,无论是第一次进入市场的新房,还是由于当前房屋使用者迁移后留下的旧屋,只要在一段时间内没有确定新的使用者,就被视为空置房屋。而我国的界定,范围明显是偏窄的,仅特指近三年竣工的尚未销售或未出租的商品房。因为我国住房种类繁多,真要开征“空置税,就不仅要针对空置的商品房,也应该将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公房等包括在内。
开征“空置税,应该从国家房地产政策的战略思维考虑,而不是基于目前调控环境之下的临时措施。因为我国长期没有对房屋空置情况进行准确统计,导致对住房刚性需求和投资投机需求的判断缺乏数据支撑,从而使得国家调控政策的出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或者不能对症下药,或者左右摇摆。因此,对空置房的统计、开征“空置税,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开征“空置税的操作问题,虽然目前没有现行成熟方案可供借鉴,但国外早在50年前就开始实施一系列对空置房的措施,现在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成熟、成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参考。邓小平同志讲过,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可以先行先试,之前房产税的征收,就是采取的这种思路,上海和重庆试点。现在,海南的政协委员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这个方案,海南完全可以先行先试。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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