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09 00:0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楼市爱好者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关于加快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适时出台房产税的提案》。《提案》认为,土地价格过高是引发高房价根本原因,如果只想从增加房产税征收方面调控房价,而不从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入手调整我国的住宅价格,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发挥好房产税调控的作用,必须结合土地出让制度进行改革。
提案指出,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易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稳定。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形成了以“招拍挂方式为主、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城市土地出让制度。虽说各级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出让金获得了雄厚的发展资金,但其收入并不稳定。二是土地出让金制度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当前,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保发展、保民生等财政支出的巨大压力下,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政策就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招拍挂不断推高土地价格从而获得最大的土地出让收入来增加财政收入。土地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房价居高难下。三是土地出让金制度透支了未来发展动力。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是土地出让的“年租制,即政府可以一次性征收未来7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制度使政府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巨额资金,但却是“寅吃卯粮,超额透支了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价格过高是引发高房价根本原因,如果只想从增加房产税征收方面调控房价,而不从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入手调整我国的住宅价格,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发挥好房产税调控的作用,必须结合土地出让制度进行改革。为此,该提案建议:首先,应确立以税收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强化税收“主渠道作用,步形成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收入为辅的财税体制体系。其次,房产税的改革应以土地出让金的改革为前提。开征房产税必须以公平、利于社会安定为原则,在地方政府一次预收70年土地使用费前提下,应以土地使用费逐年替代房产税之后再进行征收。最后,要探索财政税收及非税收的科学组合比例。积极探索合适的、能够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税收及非税收的组合比例。探讨科学的财政税收及非税收的组合比例,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合理征收模式。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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