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0 10:2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网
由于近日来东台房价的上涨, 租房市场也跟着火爆起来。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租赁双方除了应该互谅互让之外,还应当实行 “先说断、后不乱”。针对住宅租赁纠纷的常见问题,东台住商在这儿提醒大家,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租金等费用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房租是否包含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的费用、物业管理费及租赁税, 如果是通过中介, 也需明确中介费用的的归属问题;若不包含,上述费用由哪方承担。另外应明确房租的付款方式和支付的时间,如果以现金支付的,承租人记得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2.核实出租房的出租人的所属权。承租人需校对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若该房屋是由两人以上共有的,则需要经过全部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若是委托人来办理,则需核对产权人的委托书(最好是由公证机关公证的)。
3.出租房物品及装修的限定。清查、清点出租屋内的电器和家具等设施,并写入交接清单中。约定好维修责任,以免租赁过程中对于维修责任的推诿。承租人若需装修则应得到出租人(或所有产权人)的同意,并尽量详细地形成书面约定。 4.出租屋的用途约定。此约定主要是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由于办公用途、商业用途或住宅用途(家住、单位宿舍、合租)对房屋的装修、物品的折旧以及对邻居的影响程度不同,故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用途及违反使用用途的违约责任。
5.提前解除租凭合同的约定。在租赁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承租人自身的情况如工作,出租人急需收回房屋自用、等原因),如需要提前解除合同,这必然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约定是否有单方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及补偿问题等。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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