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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前后多长心眼

时间:2010-07-31 10:4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流程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确(产)权确认单”。单具上有房屋各方面的具体信息。  查看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要得到房东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查看以上证件。
    
房客注意

1、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2、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3、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4、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5、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要特别小心。
   
房主注意

1、当房客与之联系时,请要求房客提供日间固定电话,最好是办公地址的固定电话。万一有问题,可以直接找到房客。

2、看房时需查看房客的身份证件。

租房后最好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本步骤不是必须的。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 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 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 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 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应予受理。

(责任编辑: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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