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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用两年狠抓工程质量治理

时间:2014-09-15 09:57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团网

自9月15日起,住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将派出督查组分赴东北、西北、华北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督查工作。这是在9月4日住建部召开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开展的一次重要具体行动。

9月4日,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在电视电话会上表示,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过去召开质量安全会议一般要求主管部门参加,这次会议部里特别要求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都要派代表参加,可见规模是比较大的。”住建部质量安全司原副司长王树平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会上指出,本次部署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经过近四个月的筹备后,经部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按照时间推算,陈政高在住建部任部长履新之初,就已开始筹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确定五方责任主体

在9月4日的会议上,住建部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这五方主体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5个人的责任。不管责任人是离开原单位还是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王宁在会上表示。

“此次会议的参会对象扩展到企业就是因为建筑工程质量要落实到责任人。”王树平认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个主体,哪个都不能缺位,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

近年来,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高峰期,建筑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建筑质量问题也不断凸显。对于建筑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离不开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个主体责任。“勘察质量问题尽管不多,但也有一些不按照规定提交勘察资料,勘察报告不全面的现象;设计的管理现在有施工图审查制度,因此质量问题出现较少,但也有一些不按强制条例设计的现象;建筑质量在施工环节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如是否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建筑材料的使用,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而对于监理工程师,其作用是重点监督工程质量问题。”王树平分析道。

王宁在会议上表示,对于工程质量事故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管严查、严罚重处,不能手软,决不姑息。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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