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施行,要求各地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在售楼盘必须将项目内所有房源价格及售卖情况“坦诚公布。此规定被业界视为政府打击开发商囤房捂盘、哄抬楼价、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利器,广大购房者对此规定拍手叫好。
但时隔一年之后,记者采访省城楼市发现,虽然多数开发商按要求明码标价。但是,售楼处标价远比实际成交价高,房源销售信息也很难做到“透明,业主关心的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等信息仍是模糊不清……显然,在与国家政策博弈中,不少开发商仍在大打“太极拳。
■现象
标价远高于售价 留出调价空间
【规定内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提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2011年11月30日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 《关于太原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销售价格,并一次性公开全部出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如需调整价格,应重新向太原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实地走访】5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省城迎泽西大街的某售楼处,在售楼处大厅的显眼位置,安放着四张房源价格及销控表,上边明确地标注着已取得预售证10号、11号两座高层住宅近300套房源的价格信息。
从价格信息表上,记者看到这个在2010年销售均价仅为6500元/平方米的项目,如今的最低价已达7800元/平方米,最高价达到13300元/平方米。两年不足的时间,在全城楼市欠景气的情形下,该盘的价格难道已上涨了30%?“不是,这个价格仅是在物价部门的备案价格,实际成交价要远比这个价格低,均价也就七八千元/平方米吧。一位置业顾问称,政府要求开发商必须申报销售价格,每次调价还得再到相关部门去备案。为了避免麻烦,包括该楼盘在内的省城不少楼盘将备案价格相应抬高了20%至30%不等,以方便在清盘之前,有足够的调价空间。
按照置业顾问所说,记者随后又来到省城和平路数家取得预售证的楼盘,这些楼盘不约而同视业主首付比例及全额付款方式,给予业主不同的优惠。一家项目首付三成,可享受9.7折优惠,全额付款则可打9折。但记者看到,该盘价格公示板上的折扣系数栏却粘着不干胶贴,很明显,这个折扣系数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调整,游离于监管之外。
已售房源信息价格严格“保密
【规定内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实地走访】记者在省城长风西街的一家售楼处看到,售楼大厅没有公示任何房源的价格及销售信息。一位售楼员说,该项目今年一期销售的房源,在开盘一周内即已售光,无需公布已售房源的价格及销售状况。
但曾在该盘买房的一位张姓业主称,该盘仅在开盘当日,向诚意业主公布了房源信息和价格。所谓的诚意业主,就是按售楼处要求在指定银行办理2万元存储卡、并排号加入该盘购房会员的业主。其他的购房者根本没有机会看到房源销控表和价格信息。即使是到达开盘现场的购房者,也只能在选房时,匆匆忙忙地看上一眼房源价格销控板,售楼处不准业主对房源销控表拍照、作记录。其他任何不选房的“无关人士,更是不得靠近房源价格销控板。该盘对房价及房源销售的相关信息“保密得很紧。
这种现象在省城非常普遍,多家名盘售楼处仅公布楼盘在售房源的价格,而对已售房源状况,各项目集体“雪藏,对已售房源价格更是讳莫如深。5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省城城北某高端项目售楼处,该盘曾高调宣称项目内仅有的30余套花园洋房早已售光,但是当记者表现出购买意向时,售楼处却称可以通过“内部高层给记者匀出一套,并称可以享受内部团购价,让记者尽快选房。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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