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3 14:3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记者
省教育厅1月26日正式颁布新修订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保障流动儿童权益,规范学籍变动管理。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应准予转学。此项新规今年3月1日起生效。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新规均不再设置借读,中小学校将全面取消借读。需要借读的,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项目,并“籍随人走”。淡化户籍概念,将学生考籍与户籍脱钩,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高中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的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中小学生如需转学,应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按照教育部要求,学籍号是跨省转学时必须提供的关键信息。转学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处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因家长或监护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学籍管理员有权依据相关规定驳回转学申请。 取消借读后,会不会对学区房楼盘的租售带来一定的影响,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东台房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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