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2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昨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称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由所购住房总价的70%调整到75%,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到35万元。据该中心主任闫斌介绍,此次公积金贷款调整是相关部门以2000年后第四次提高最高限额,而首付比例则是首次下调,旨在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同时鼓励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张主任称,此次公积金贷款调整可有效带动职工在银购房,以激活公积金沉淀资金,增加增值受益资金。据悉,公积金增值受益资金,除剥离风险保证金和行政费用外,其余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投入,这部分资金的增加,也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助一臂之力。
另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2009年度在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1716元调整为2000元,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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