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3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流动资金贷款指银行向企、事业等单位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贷款,其中的循环贷款可以由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多次滚动使用,相当灵活,因此存在被挪用于股市和楼市的可能性。此前,业界推测今年上半年进入房地产业的银行信贷资金超过8000亿元,违规进入股市的信贷资金也有数千亿元。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单笔支付额度,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两种情况: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且超过100万元;单笔支付未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在这两种情况下,必须由银行直接把资金划给借款人的交易方。例如,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钢铁,如果单笔支付的资金超过规定限度,银行将直接把资金划给与借款人交易的钢铁厂。
此外,如果借款人是和银行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或者是经营扩张过快或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客户以及信用状况一般或有恶化趋势的客户,银行都会直接把贷款划给借款人的交易方,而不由借款人经手。
在过去一周时间里,银监会两次就规范信贷资金的流动出台法规。本周一,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要求: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必须把资金打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而不能打给借款人。
专题阅读: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5609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