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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买房亦要会做主

时间:2010-05-15 21:1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奴”亦做“主”
  文/方富贵 高霞
  “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的梦想。目前国内投资增速的回落,成交量下降,房价涨幅趋缓。然而房价仍居高不下,对于收入水平一般的人来说,买房只能按揭贷款 (资讯,产品,论坛) 。贷款买房后每月“供”出大半收入,生活负担加重,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面对无法改变的社会现实,我们应该有一种“痛并快乐”的心态,和“我的房子我做主”的理念。虽然我们的名字叫“房奴”,但我们要做一个快乐、健康、理性的“房奴”。
  与房产商签订合同
  购买商品房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书是证明开发商、销售商资格的关键凭证。如果没有它们,预购人完全有权怀疑其身份是否合法,有权拒绝其提出的任何要求。尤其要注意一些细节,你所购买房屋与上述“五证”中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方。出卖方应是房地产开发商,但是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
  在与开发公司洽谈达成协议后,双方应签订由房屋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因为此,大多数购买者疏忽了对合同的审查,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有所限制的条款,往往在补充条款里被开发商修改了。所以,在签订开发商所提供的补充协议时,最好带上专业人士(律师),三思后再签订这些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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