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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提醒:买房签合同时要认准房子

时间:2010-05-15 21:3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联合东台管局推出的《管热线一周综述》栏目,选取上周市民咨询、投诉的热点案例,分析解答并解决问题。大家若想咨询、投诉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0371)67889900。

上周,房管热线共接到1123个咨询、投诉电话,东台房地产网“局长信箱”收到106封电子邮件,投诉类案件均已转交有关部门解决。上周选取的典型案例是一起购房合同纠纷,业主投诉称,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比合同上约定的少了两堵墙,要求开发商赔偿。

【典型案例】

少了两堵墙,“四房”变“两房”

东台市民张先生投诉称,他购买的房子是“四室两厅”,但实际交房后发现,房子少了两堵墙,变成了“两室两厅”。

据张先生讲,2005年,他全款购买了陇海路“路路通万喜名家”的一套复式房屋,面积164平方米,户型是四室两厅,开发商是东台市金芒果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交房后,他发现实际房屋比买房时图纸标注的少了两堵墙,户型变成了两室两厅。

之后,张先生多次跟开发商协商,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至东台市房管局,要求开发商赔偿5000元。

【核实处理】

签订的合同上确实多两堵墙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东台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调出了张先生今年3月份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上所附的户型图显示,张先生购买的房屋户型确实是“四室两厅”,少了两堵墙。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派代表与张先生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调解。

开发商代表田经理称,业主所称取消的两堵墙不是承重墙,是2006年4月份经设计院同意后才取消的,设计方案变更已在东台市规划局备案。2006年11月,小区交工验收,随后交付业主使用。

而张先生是2007年8月才购买的现房,现场看房时就没有这两堵墙。当年冬天,开发商也同意给张先生补砌两堵墙,但张先生以“房屋已装修,急用房屋给女儿结婚”为由拒绝。

至于为何购房合同上显示有取消的两堵墙,田经理的解释是“售楼部工作人员搞错了,将修改前的图纸附在了合同上”。

经过东台市房管局两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达不成一致意见。东台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点评】

备案的合同是最主要证据

“这是一起典型的购房合同纠纷,判定责任的主要依据也是购房合同。”天之权律师事务所东台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本案中,既然在东台市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上显示有两堵墙,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就应该有合同上显示的两堵墙,开发商代表所说“售楼部工作人员搞错了”不能成为借口。

另外,本案的购房合同事实上是事后补签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便补签的购房合同上没有两堵墙,只要购房者有证据能证明购房时开发商有“四室两厅”的承诺或约定,那么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张先生是2005年购买的期房还是2007年购买的现房,只要看张先生手中的交款收据即可。如果张先生是在设计变更之前购买的房屋,开发商变更时就有责任通知张先生,开发商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签合同时要认准房子

东台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房时一定要慎签购房合同,别让不良开发商“偷梁换柱”,在合同上改成其他房屋。

购买现房时,要实地察看房屋,注意看房子与购房合同上所附图纸的户型是否一致,位置和坐落是否一致。

购买期房的,要首先看“五证”是否齐全,注意看售楼部提供的户型图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户型图一致。“五证”不全的房子不要购买,以免权益受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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