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5 21:3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上涨导致二手房市场毁约频繁,如此买房“奇遇记”让人啼笑皆非
“你瞧,这个月我靠违约金竟‘赚’了1.4万元,真是没想到这还成了个致富的新途径”,老李略带调侃的语气背后透着些许的无奈,一个月内连遭两次毁约的买房经历让他感慨不已。无疑,老李的情况属于特例,但是这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却让我们深思。
一个月内买房两次遭毁约
老李是外地人,近年来在南京做生意,便准备买套二手房定居下来。“8月初我在网上看中了一套位于集庆门的房子,实地考察后觉得很满意,便支付了6000元的定金,准备筹钱购买。谁知过了两天房东就说房子不卖了,至于当初我们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对方倒是很爽快,照付,这下平白得了6000元。”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让老李有些郁闷了。“后来通过中介在凤凰西街看了一套房子,性价比不错,赶紧先付了8000元的定金。但相同的事情再度发生,几天后房主又毁约了,不仅返还给我定金,还支付了违约金8000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问了中介才知道,那套房子原来是102万,房东解约后立马加价到107万将房子卖了出去,怪不得他们给违约金那么痛快呢。就这样,我在1个月的时间就赚了1.4万,比我平时的收入多多了。”虽然高兴,但房子还是要买的,虽然现在赚了钱,不过老李担心以后买房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全部贴进去。
卖主跟风涨价毁约频繁
网尚置业江宁区域的经理毛勇指出,这虽然是特例,但平时操作中毁约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只不过形式上更多以买卖双方共同协调、最终买房者给予房东一定补贴的方式为主。可以说目前的市场情况下特别是上半年,许多卖主都觉得自己卖亏了,因此不惜毁约,即使赔偿违约金也在所不惜。而在对数家中介门店的调查中,笔者发现卖房毁约拒售的现象在上半年普遍都占到其交易量的5%-10%左右。
房价上涨幅度将明显放缓
南京天煦律师事务所的田宏主任律师指出,房东应充分考虑毁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此种情况中合同的履行遭到破坏,卖主应当如约支付违约金;如果当时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应该按照定金的双倍标准赔偿;如果买主申请法院冻结买卖的房产,则会影响其正常交易……同时田律师也建议买房人,买方在支付了定金后可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这也是防止卖方变卦、保障其权益的一种好方法。
我爱我家市场部经理舒莉莉指出,近期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经出现下滑,8月同比7月降幅达到了7.6%。“目前二手房价格的上涨幅度明显放缓,可能在年底由于政策优惠截止出现赶‘末班车’的情况,但类似房东毁约的现象应该会大大减少,由于宏观政策大环境等尚无法判断,观望情绪可能会愈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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