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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不意味安枕无忧 六种情况房贷险不予理赔

时间:2010-05-16 07:2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买了保险并不意味着安枕无忧。除了地震以外,遇到以下这些情况,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理赔。
  首先,如果遇到房屋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其次,在意外发生前,购房者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额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第三,一些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不理赔。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等,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核子辐射或污染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以上因素中,不少是不可抗因素,可以通过其他财产保险种类对以上风险进行补充。
  第四,投保人意外或者存在过失的,保险公司不赔。包括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购房者被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第五,购房者因疾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规定购房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否则当意外降临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投保时,购房者应将房屋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维护房屋的安全;如保险单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如遭受损失,购房者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协助查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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