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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名词解释:商品房使用期限

时间:2010-05-15 21:4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国家规定: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者对所购的住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审请,如果国家不在此地规划修建公路、机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新的<<物权法>>已经明确自动续期并不需要再交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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