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5 21:4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绝卖:指房屋典期届满后,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以致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一般指典当期满不赎,逾期10或30年的成绝卖。对有绝卖条件的典当关系,双方同意回赎的,允许回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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