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3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据悉,南宁市目前年均建设规模已经突破1000万平方米,建筑能耗在南宁能源总消费中所占比例为30%左右。近几年,该市市区新建建筑大部分达到了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但建筑节能工作总体上仍存在诸多不足,出台《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南宁市建筑节能管理。
南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鼓励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而以下4类新建民用建筑,在建设过程中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一)有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医院、宾馆酒店建筑。(二)用于学生、教师集体宿舍及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三)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四)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规定,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记者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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