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3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收紧房地产信托融资渠道。《通知》明确指出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同时《通知》还取消了2009年给予房地产信托的“特惠”政策,“四证”齐全再次成为房企获得信托贷款的“铁门槛”。
《通知》第四条明确指出,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几乎所有的信托公司都曾发放过土地储备贷款的信托计划,借款人一般为地方土地储备中心或者房地产企业。
在房地产行业中,“土地储备就是未来”是行业规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不惜重金购得土地。由此带来“地王”频现现象。而房地产信托一直是地产公司较为通畅的融资渠道。普益财富数据显示,2009年共有204款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发行,较2008年的134款增加了50%以上,刷新行业纪录;成立181款房地产投资信托,规模为327亿元,规模同比增40%。
百瑞信托财富管理部主任王戎表示,土地储备贷款属于地产开发贷中的一项,既然银监会向信托公司设了这一红线,那么信托公司只能不做这一用途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会收窄一部分业务,但总体影响不大。但这对地产公司影响较大,它们拿地资金的融资渠道少了一个。这可能会令一些中小房企在拍地时不具竞争力。未到期的这类信托产品应不会受影响。
据悉,国内房企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所占比例只有30%左右,大部分资金还是依靠债券、股票及贷款等融资渠道。而这些公共融资渠道逐步收缩,要求房企今后必须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以保证资金的快速回笼。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5609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