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3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转发了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领证后10日内必须一次性公开销售的规定,迅速开展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对已领取销售许可证但尚未开盘的项目,要责成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省住建厅还表示,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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