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39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昨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2008年获得命名的42个国家园林城市和1个国家园林城区进行复查。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复查内容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复查结果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国家园林城市(区)”称号。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5609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