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5 21:3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春节临近,很多人想利用春节长假实施计划。需要提醒的是,在春节前后这个特殊时段选购房子,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全方位了解所要购买的房子。对此,安居客重庆地区负责人王成给出了五点建议。
多比较,缓签单
春节期间,很多开发商都推出打折、送装修、送家具等众多优惠让利政策。但购房者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易签单。要拓宽购房的信息渠道,多和一些已经买房的人交流,更直接了解相关楼盘的确切信息。
建议多听听家人的意见,全家人一起要多看、多比较,即使项目再好,也不要急于一时。
实地考察必不可少
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实地考察最为重要。不管开发商宣传的绿化率有多高、楼间距有多大、中庭广场多么美好、出行多么方便、周边配套多么完善……都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到实地考察,看一下房屋的格局、质量和周围环境,听一下周边是否有噪音,感受一下房屋的采光、通风是否良好,弄清公交车站有多远、有多少班车以及走路几分钟可以到达大型超市等等。
广告内容进合同
签订合同之前要看清“五证”、“二书”,这是最基本的;谨慎查看合同上的每一小点,尽可能请律师参加合同条款的协商和签约,因为条款上的细节可能就是开发商坑你的地方;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直接纳入合同,如果他不同意就表明心里有鬼,买房人可得擦亮眼睛。
认清“礼品”性质
一楼送花园、顶楼赠露台,还有车位、物业费……买房的赠品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消费者一定看清楚开发商所送的礼靠谱不靠谱。
不管开发商作出什么样的“赠送承诺”,买房人在决定买不买时,把握好以下4点就足够了:1.赠送的“东西”是不是开发商自己的。若不是,开发商就无权赠送。比如有些阁楼或花园归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2.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具体。比如面积、设计、位置等等;3.开发商赠送的东西是否能记在买房人产权证上;4.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未能做到,买房人能追究开发商什么责任。
“特价房”须小心
节假日期间,有些楼盘会打出让人惊喜的“特价房”广告,可是市民到了售楼部却往往被告知“特价房”已经没有了。事实上,这样的“特价房”一般只有一套最多几套,甚至压根就没有,而是以“特价、低价”为幌子,吸引购房者的注意。
当然,有些“特价房”是真实的,价格确实很便宜。不过,越是这样购房者越要小心,切莫为捡便宜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般来说,“特价房”大多是位置不佳的、楼层不吉利的、朝向采光不好的、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一些房子。除非这样的缺陷相对价格来说可以接受,否则绝对不要下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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