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5 21:30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按市场价的70%,也即相当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另30%作为政府,可在5年内免息购买,这样能不能降低低收入家庭安居的门槛?昨天,10位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推广在淮安试行两年的“共有产权房”模式。(1月28日扬子晚报)
尽管已是经济适用房,价格比市场价的商品房便宜了不少,但对许多低收入家庭而言,仍是可望而不可即。在这个背景下,“共有产权房”模式显然为更多低收入家庭多开了一扇圆梦的门。“共有产权”,用形象的比喻就是百姓和政府“凑份子”,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这是一种既有保障房属性,又带有商品烙印的新的“政策性商品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只需要出70%的购房款,另外的30%就是政府产权。在5年内,百姓可以按照最初的购买价逐步或一次性从政府手中购回剩余产权。当然,如果无力购买剩余产权,住户可以一直居住下去,只是无法上市交易而已。
“凑份子”买房的最大贡献在于,在实现住房保障过程中引入了市场调节机制,实现了租售并举。这其中,贯穿了政府通过经营产权为更多百姓提供住房保障的新理念。这种共有产权制度,是继经济适用房、租房等住房保障形式后的一种创新。
“凑份子”买房的又一个好处,是有助于解决经适房中的弊端。传统的经适房虽然明确为‘有限产权’、退出时要补交原来的优惠,但实践证明,如何补交难以操作,这就存在巨大的倒卖牟利空间,所以就会出现收入弄虚作假的丑闻,也挤占了真正急需住房保障群体的社会资源,因此社会上出现废除经适房的呼声。采用共有产权,即使有人弄虚作假成功,得到的也只是使用价值,如果倒卖也必须按合同上写明的政府产权收益总额进行补交,个人获得的只是这部分的银行利息,所以对弄虚作假者吸引力不大。
“凑份子”买房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尽管从目前看还只是限于经济适用房范畴,还只是惠泽低收入家庭,但是这个制度创新中蕴藏的生机,决不应止于经适房。期待着“共有产权房”模式推广,期待着这个模式在推广中扬长补短,更趋完善,更期待着“凑份子”买房能扩大范围,也能给既不是富人,也不是穷人,收入中等,同样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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