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21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调整纺织品服装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10月22日晚,财政部与央行出台房贷与房税新政,以阻止房地产交易急剧下滑的势头;10月23日,媒体传出消息,财政部9月初提交的千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减税规模保底为1500亿元,有望达到2000亿元,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从G3经济区到新兴市场,从美国、匈牙利到巴基斯坦,所有的国家都在应对金融危机,以及接踵而来的经济衰退。全球信贷市场仍然紧缩,大宗商品交易价格下挫近半,全球经济衰退不可避免。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阻止经济增长速度大幅下滑。
系列救市举措是救市场、救企业、救经济的应急之举、必要之举。面对目前的经济形势,有关各方必须放弃救市或者托市之争,抛弃政府不应救市的之见,参与全球救市行动,保住中国的经济增长,不能让中国受全球经济下滑的大害。
笔者早在一系列文章中以数据说明,中国经济下滑势头迅猛,从用电量来看,GDP已降至9%以下,沿海中小制造企业的倒闭风潮已经蔓延至上游资源性企业,导致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过剩。同时,美国信贷继续紧缩,商业票据几近断流,全球经济有可能陷入长期衰退,从外部冲击我国出口导向的经济结构。
与紧急救市相比,更为急迫的是,救市举措应成为中国基础制度改革的契机,为中国企业与经济的市场化发展提供空间。企业增值税改革就是这样的基础性制度改革,短期可为企业减负、增加工商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可以提振内需,配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
增值税改革一直雷声大雨点小。“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从2004年7月起,东北地区“三省一市”的8个行业开始试点增值税转型,2007年7月起又延伸到中部6省26个城市继续试点。但年年说改年年难以推广,主要是增值税在我国整体税收中所占比重过大,牵一发而动税收半壁江山,也因为我国的征税手段较为落后,而生产型增值税是最为简便的征税方式。
为了迁就落后的征税手段,难道我们就必须维持落后的税收体制,向企业重复征税?全球90%以上的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难道我国的征税手段与税收人员素质落后于90%以上的国家?这显然说不通,关键是有关部门有没有让利于企业、让利于民的决心和勇气,改革的动力何在?
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可以在当期销项税中扣除,缩减增值税税基。这将导致税收下降,但仍在政府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国家税务总局对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12000多户企业进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到去年底为止,一共为这些企业抵退增值税34.5亿元。即使减税冲击达到千亿元人民币以上,与披露方案的减税规模保底为1500亿元,有望达到2000亿元相近,以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万亿元,比GDP增长更快的全国财政收入5.13万亿元而言,也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增值税改革势在必行。由于我国据测算的隐性税负高达30%以上,增值税只对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征收,导致不同的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平台;增值税税率档次多,政府对于不同企业出台重重叠叠的优惠政策,影响了税务的法律严肃性;由于政府的税收主要来源于增值税,使地方政府惟提高投资与GDP为能事,而对于促进内需、促进消费兴趣不大,因为消费税进项远远不如增值税。
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激励举措,正确的激励可以促使企业将市场与消费者当成上帝,而错误的激励则会让地方政府与企业将一味生产无视污染。从1994年税改以来,中国的财富分配形成了重政府、轻居民、重生产、轻消费的格局。长此以往,拉动内需将成一句空话,不当的税收政策已经对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直接造成负面影响。
坏事变好事,此次全球金融危机是我国基础制度改革的契机。只有推进增值税改革,才能拉动内需,促进工商企业投资,重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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