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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业税可能于2010年一季度落地

时间:2010-05-16 07:1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1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据某商业银行总行在年度工作会议中透露,将在今年一季度落地。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国总局权威人士透露,今年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试点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

目前,大部分业内人士预测我国的物业税很有可能综合国外做法采取分级制。简单来说,分级标准为:最普通的业主,即只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业主,并且这套物业的面积小于一定标准,将会免于收取物业税;业主只拥有一套物业,但面积大于一定标准(普遍预测此标准可能为144平方米),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物业税;拥有两套和两套以上物业的,将全额征收物业税。总结一句话就是,基本自住者不征税,超出居住标准才课税。

事实上,对于物业税一直存在颇多意见,赞成的专家表示,开征物业税不仅有利于打击房地产投机、稳定房价,而且有助于改善地方税收结构、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对于投机者来说,开征物业税将是信心和预期的双重打击,通过提高房地产的保有成本,加大了“囤积”房地产的风险,可以达到抑制房地产投机的目的。

而反对人士则称,物业税并不能保证长期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刚性需求只会增加,而在当前的房价面前,许多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被挡在门外,居民需求住房的意愿一再被压抑。到最后,也只能接受高房价。因需求大于供给,投资性购房者可以将物业税的负担完全转嫁给购房者。此外,手握多套物业的业主,在出租的时候也可以将物业税转嫁给求租者,实际压力通过层层转手,最后却由房产市场上最终消费者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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