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2009年12月31日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但是考虑到房产交易期限较长,因此准备享受优惠政策的要提前准备了。因为未来优惠政策是否会继续执行,目前不得而知。
优惠政策到期之后是否还会再延续一段时间呢?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是二手房交易是否延续。记者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到期之后优惠政策是否还会继续执行,目前尚无法定论。
对此内人士提醒说,如果要享受优惠政策需抓紧时间,因为优惠政策的最后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目前虽然距离年末还有三个多月时间,但考虑到房产交易时间期限较长,还是提前准备为好。
多重优惠要赶早
对于那些准备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而言,尽量加快一点步伐,因为其政策优惠力度最大,一旦取消,购房成本将增加。
由于此前国家出台了系列鼓励自住消费政策,普通住宅的交易受到诸多税费优惠,尤其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的优惠政策最多。“如果是出售唯一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只要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卖家几乎不用承担税费。”有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据了解,对于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在买卖过程中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就上海而言,减免的税费除了房产营业税、二手房个税之外,同时还包括交易手续费。但是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卖方拥有多套房产,在出售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时,需要缴纳二手房交易个税。
就超过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来说,卖家在出售时所要承担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和二手房个税。这也得分两种情况:其一是购买距离出售时间不满两年,卖家要承担营业税和二手房个税,营业税纳税标准为买卖差价的5.55%,二手房个税为合同价的1%或者净利润的20%。另外要是超过两年的,营业税免征,如果是唯一一套住宅,不需承担二手房个税,对于拥有多套住宅的,则要承担二手房个税,纳税标准为合同价的1%或者净利润的20%。
对于买家来说,购买普通住宅时也能享受到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当然,购买不同类型普通住宅,所享受到的优惠幅度不同。政策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标准再次下调,如上海将征税标准下调至总房价的1%,同时交易手续费也免征。如果是90~140平方米之间的普通住宅,契税纳税标准则稍高一些,为总房价1.5%。
非普通住变化不大
优惠政策并未惠及非普通住宅,政策变化对其影响不大。
对于卖家来说,出售非普通住宅时,不管购买与出售时间间隔长短,一律要缴纳营业税和二手房个税,只是税率有所不同。不满两年的,营业税标准为合同价的5.55%,超过两年的,则为买卖差价的5.55%。不过二手房个税纳税标准与年限没有关系,不管是否超过两年,都按合同价的2%或者净利润的20%标准征收,如果是出售唯一一套住宅,超过两年的二手房个税可以免征。当然,交易手续费也是免不了的,就上海而言,是按照面积大小来收取,一般每平方米收取2.5元。
而对于买家来说,除了要承担契税之外,还要承担交易手续费。契税缴纳标准相对普通住宅来说要高,为总房价的3%。
表1:买方税费表
住宅类型 税 费
契税 合同印花税 权证印花税 交易手续费 交易登记费 配图费 发票工本费 抵押登记费
普通住宅 1.5%房价(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改善居住的按1%) 免征 5元/套 免征 免征 25元/套 1.5元/张(各区收费标准略有差异) 80元/套
非普通住宅 3%房价 免征 5元/套 2.5元/m2 80元/套 25元/套 1.5元/张 (各区收费标准略有差异) 80元/套
(注:免征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表2 卖方税费表
住宅类型 税 费
合同印花税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 交易手续费
普通住宅 免征 不满2年 买卖差价*5%+ 营业税*11%附加税 免征 合同价*1%或者转让所得净利润*20% 免征
超过2年 免征 免征 合同价*1%或者转让所得净利润*20%(唯一一套免征)
非普通住宅 免征 不满2年 合同价*5%+ 营业税*11%附加税 免征 合同价*2%或者转让所得净利润*20% 2.5元/m2
超过2年 买卖差价*5%+营业税*11%附加税 免征 合同价*2%或者转让所得净利润*20%(唯一一套免征)
(注:免征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5609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