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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适房 住房状况证明可在单位和社区开

时间:2010-04-21 07:06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我们需要的是住情况证明,而不是无证明,今天好多市民都白跑一趟了!”工作人员一边张贴紧急公告,一边向市民说明情况

    昨天上 午11时,位于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的东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事大厅内,市民排出了100多米的“长龙”,一直从大厅内排到大厅外,还排了几个S 形弯道。他们都是填过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的市民,前来开具“无房证明”。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一边张贴说明公告,一边向市民们解释:“我们需要的是住房证 明,你们到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开就行了,不需要到这里来!”

    东台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东台市经济适用住 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应出具“住房状况证明”,而不是“无房证明”。此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 社区出具,户籍所在地社区与居住地所在社区不一致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由于房产查询系统市、区已经联网,因此不需要市房管局出具证明,待各区复审时 即可核查。如有问题,市民向各区房管局电话问询。

    各区房管局电话如下:
    管城区房管局:66218625
    二 七区房管局:68811100
    金水区房管局:63979622
    惠济区房管局:63639393
    中原区房 管局:67633653
    经开区房管局:66783503
    郑东新区房管局:86121023
    高新区房管 局:67981399

(责任编辑: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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