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央企频造“”备受争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日表示,“地王”是招拍挂制度的必然产物,不管是谁最后拿到土地,都会成为“地王”。
邵宁是昨天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会议间隙对媒体作出上述表述的。
2009年至今,各地“地王”不断涌现,业界有观点认为,以“价高者得”为核心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是产生“地王”的直接原因。两会期间,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也建议改革现行土地招标制度。
不过,邵宁认为,招拍挂制度是个好制度,“因为它是透明的,是阳光的,是竞争性的。它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可以防止腐败”。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近日也在一次通气会上表示,招拍挂并不决定土地价格的高低,虽然2009年出现了许多“地王”,但2008年同样采取招拍挂方式却有很多地流拍或以底价成交。
邵宁认为,“地王”现象的直接受益者是地方政府,但“这不是坏事情,关键是这笔收入用到哪儿去”。
邵宁表示,要坚持招拍挂制度,让政府取得土地收入。同时,要求政府把大部分土地收入用于为低收入者建房,形成利益转移和再分配,“关键是政府的一部分收入要转移到为低收入者建房”。
不过,面对炙热的“地王”现象,相关部门也正在采取新的举措,以研究和改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全国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即透露,国土部正在和一些地方政府做一些探索,采取更多的评价方式,招拍挂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按照“国十一条”的思路,以后不一定完全是价高者得。
两会后接连出现数个“地王”的北京,也在19日出台新政,改进土地交易方式,控制非理性土地竞价,将设立地价合理区间,增加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要求作为土地竞买条件,不只是以“价高者得”。
在央企连夺数个“地王”之后,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按照国资委要求,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邵宁在昨天的论坛上也表示,中央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的确需要国资委批准,但只是管“方向”而已不批项目。
邵宁表示,国资委现在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投入是按照主业和非主业分别管理。主业投资不需要国资委批准;而很多企业在转型的过程中同时需要进行非主业投资,国资委对此放行的标准是是否转型和强化主业的需要。
而实际上这只是国资委对此前政策的一次重新确认和强调,根据国资委此前已经开始推行的EVA(经济增加值)考核体系,非房地产主业央企如进行房地产投资,这项考核得分将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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