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指出,在过去的2009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风险监管底线,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整体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法人治理机制日益健全。省联社的履职行为逐步规范,股份制产权改革加速推进。2009年新组建了62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二是不良资产取得重大进展,全年处置不良资产915.8亿元,其中通过投资者购买不良资产的方式处置了181.3亿元。三是机构整体健康度大幅提升。2009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比年初下降了862亿元和5.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提高2.6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提高17.8个百分点,发案率和百万元以上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了51.9个百分点和17.3个百分点。四是各项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资产、负债双双突破8万亿元,存款规模接近7万亿元,贷款规模达到4.7万亿元,全年实现盈利716亿元。五是“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成绩瞩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步伐明显加快,解决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取得重大进展。2009年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万亿元,增幅和增量为历年最大,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余额均居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首。
刘明康强调,2010年是农村金融机构全面深化改革、迈向现代化农村的关键之年。当前,经济回升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中的新老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进一步加大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和监管难度。因此,2010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0年银监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持之以恒地强化分类监管,全面提升和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我国农村经济金融持续稳健发展。
蒋定之在讲话中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只要有利于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有利于增强农村信用社“三农”服务水平,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各种模式都可以尝试、探索和实践。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差别监管。三是坚持守住风险监管底线。重要的风险监管指标不能逾越和突破。四是坚持实施目标管理。各地要根据银监会提出的案件防范、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建设等规划,制定实施计划,扎实稳步推进。2010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加快向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过渡的步伐。坚守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方向,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化解历史包袱和推动机构并购,健全股权流转体系,加快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因地制宜,健全“结构简捷、形式灵活,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分类治理模式和治理运作机制。
二是科学规范省联社的履职行为,因地制宜地深化省联社改革。要按照政企分开原则,科学规范省联社履职行为,全面推进分类管理。加强对省联社履职行为的评价,纠正不规范的管理方式。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省联社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省县两级法人体制。
三是完善资本约束下的风险管理机制,促进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要调整传统的监管思路和方法,完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管理纳入整体发展战略,着力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管控能力,切实增强监管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大重点风险管控力度,继续严守金融业务经营活动的风险底线。要严控信贷资产风险,全面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两高一剩”贷款风险,高度关注偏离度和迁徙情况。严控各类案件风险,建立严密内部防控体系,确保案件“双降”。要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严控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着力提高农村信用社整体健康度。
五是立足“三农”和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服务能力。要完善信用评定制度,建立实时动态调整制度,打造富有特色的专业化支农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农户信用评级和农户有效需求贷款全覆盖。要科学把握贷款投向、总量、速度和节奏,扎实推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要建立支农服务评价机制,强化考核评价落实,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和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高于上年。
银监会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各银监局分管局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人;各省联社理事长,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和天津农村银行董事长出席会议。中农办、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等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同志,以及银行业协会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