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18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谈好了房价没谈营业税
78岁的李奶奶一直独自居住在市区的老房子里,去年老房子要拆迁,恋家的李奶奶就想在原住房附近买套二手房。而邻居小刘刚好在中介公司工作,便答应帮李奶奶留意一下。2008年12月份,在小刘的帮助下,李奶奶看中了老房子附近一处43平方米的单室套房子,以85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老房子,总价36.55万。签订购房协议后,李奶奶如期交了2万元定金。
2009年1月,卖房人樊女士找到李奶奶,想让李奶奶先付34万,因为樊女士急等钱去买另一处房产。李奶奶觉得反正都是熟人,想都没想就拿了34万出来给了她。十几天后,李奶奶去办房产证,却傻了眼:原来樊女士也是从别人手中买的这套房,到现在还不满5年,李奶奶要缴纳2.4万元的营业税才能办产权证。房钱都付了,怎么凭空又多了2.4万营业税?李奶奶赶紧打电话给樊女士,樊女士那边答得很干脆:“我不可能缴这个钱的,因为我们事先也不知道。要不你欠我那5500元我也不要了,你自己再添点缴了吧。”
听了这话,李奶奶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找樊女士理论了好几次,但对方就是不愿缴钱。后来,找烦了,樊女士连门都不让李奶奶进了。因卖房时未约定谁缴营业税,为此事双方僵持了近半年。
街道调解,卖房人支付2万余元营业税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2.4万元的营业税”该谁缴的问题,街道调委会查找了相关资料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税收方面规定,对于登记不满五年的房产,需要缴纳占贸易额5.55%的营业税,如双方无约定,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根据这一规定,街道调委会多次找买卖双方商谈有关费用的缴纳问题,并告知卖方樊女士:“如果李奶奶告上法庭,你们肯定要缴齐2.4万元的税款。如果输了官司,还要多掏8000元的诉讼费”。“钱”是双方争议的根本,所以,街道调委会最后将8000元诉讼费作为“突破口”,成功地说服了卖家。2009年9月初,卖家樊女士把剩余的税款全部补齐,并将户口迁出。而李奶奶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律师提醒:买二手房要关注营业税
对此纠纷的调处,记者咨询了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常开余律师。他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关注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营业税等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
晨报法援热线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处理自己的大宗财产时,一定要事先查找资料,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实在不清楚,可以向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南京晨报 黄涛 冒群)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5609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