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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 父亲过户给儿子的房子还要得回来吗

时间:2010-05-16 07:06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汉网消息(记者 胡义华 实习生 李君 占小利 刘静屏 通讯员 任志杰)“我们赠与给儿子的子,还能要回来吗?”昨日,汉阳罗七路68岁王循爹爹,来到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王循爹爹有一处50多平方米的私。三年前,他和老伴同情经济状况不好的儿子王军,将子赠
与给儿子。与此同时,两位老人住进已结婚成家的女儿家中。

然而,王军有房子后,再也不搭理老人,连春节也不管老人的冷暖。“太不像话了,这房子,我们还要养老用呢!”王爹爹决定找儿子要回房子,可是现在儿子怎么也不肯见面。

无奈之下,王爹爹只好找到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王爹爹,由于赠与行为已完成,而当初赠与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老人要不回房子了。但是作为王军来讲,其必须履行赡养父母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王爹爹可以向法院起诉。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建议,房子赠与亲属或非亲属,在办理赠与过户手续时,赠与人可以附加一些条件。只要这些条件合法,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赠与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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