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6 07:06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铁东区二道街读者王伟问:父亲去世后,我们姐弟四人放弃继承,由母亲一人继承房屋产权。请问母亲可以将房屋转让给其中一个子女吗?或者可以直接将房屋赠与孙子吗?具体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帮你问:鞍山市房登记发证中心工作人员魏先生介绍,王先生的母亲不可以将房屋直接转让给其中一个子女。因为此房有一半是王先生父亲的遗产。如果想将此房给其中一个子女,有两种办理的途径:第一种是由母亲先对该房屋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等王先生的母亲单独所有的产权证办理完以后,再办理赠与或买卖手续,将此房赠与或卖给其中一个子女。第二种就是在所有子女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将父亲的遗产直接由其中的一个子女继承,同时让母亲做一个赠与公证,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赠与给该子女,此房屋便直接归该子女所有。
当然,此房屋也不能直接由王先生的母亲赠给孙子,因为孙子是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列的。所以如果此房屋想给孙子,还是需要王先生的母亲先办理继承,将此房屋继承到自己名下,然后再和她的孙子办理赠与或买卖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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