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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明晰 为何一年多却无法入住

时间:2010-05-16 07:06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

“我花了7万多元买的,买了一年多了竟没法住,就因为原来的住户故意把几件旧家具放在里面,并在门上加了锁。”昨天,市民宋先生向烟台“社区大管家”诉苦。

宋先生是原丝绸印染厂的职工。1992年,他所在的单位在新桥桃园里买了一批子给职工当宿舍,当时,他和单位一位姓滕的同事两家人合住在新桥桃园里17—1的子里,里面一共两室一厅。5年前,单位为滕某开了证明,到有关部门去办理了低保手续,并在锦绣新城分到了一套廉租房,滕某全家便搬到新房住了。虽然人不在这里住着,但滕某把一张床和一个破旧的碗橱还放在房间里面,外面的门上加了一把锁。2008年11月,宋某以福利分房的价格从单位手里花了5万元将该套住房买下,并办理了房证。办完房证,单位让宋某掏出5000元当“搬家费”,声称将来由企业出面让滕某搬走。原以为买下了房子,能顺利装修入住,可没想到的是,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滕某却一直赖着不走。

采访中,宋先生告诉记者,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先后找过单位好几次,单位也去催过滕某,可滕某一直嫌搬家赔偿少而不肯搬走。后来,宋先生再去找单位时,单位就说:“你自己去找该户解决吧!我们弄不走他。”为此,眼下在威海工作的宋先生先后三次找到滕某,可滕某说:“我不是为难你,我是对企业不满。”最后一次去找,滕某竟说:“你要想让我痛痛快快地搬出去,那就给我两万元。”宋先生表示,房子是我的,房证都办出来了,凭什么要倒找给滕某2万元?为此,事情一直拖到现在没有解决。

昨天,记者与市丝绸印染厂的潘厂长取得联系。他说,以前是收取了宋先生5000元不错,但没答应帮他倒房子。希望宋先生自己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硬被别人占着不倒,如果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昨天,西政律师事务所的曲律师告诉记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通过派出所、居委会和厂子共同见证一下,将房子里存放的东西找一处妥帖的地方保存,然后通知对方将东西搬走;二是通过法院起诉,只不过,这样做从立案到判决大致需要3个月时间,如果再加上强制执行的程序,大致需要4—5个月的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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