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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必修六堂课(6)

时间:2010-04-21 20:34 来源: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1.基础课  2.合同课  3.选房课  4.收房课   5.房贷课   6.物业课 

6.物业课:咱业主的事咱自己说了算

 

·知识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课堂提问:

    北环路某小区业主常先生说,他所住楼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物业公司说大修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可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很难向房管部门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常先生想详细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程序。

·现场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由区域内三名以上热心业主提议,20%以上入住业主签名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依法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

    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持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20%以上入住业主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二、告知

    县(市)、区房管局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筹备工作

    具体的步骤如下:

    1.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2.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4.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5.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备案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7.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8.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9.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自行解散。


 

 

 

 

 

(责任编辑:东台房产信息网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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